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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光科技大學雙聯學制學生至國外學校修習課程及成績認定申請表

1.雙聯學制學生申請學分採認第一學期應於2月底前辦理、第二學期應於9月底前辦理,本表填妥後(本校採認科目欄由所屬系所或通識中心填寫,學生勿填),檢附正式成績證明,送請系所單位審查,經系所單位簽核後,送至註冊課務組承辦人辦理。

2.各系所進行學分採認,請依本校「學生校際選課辦法」、「科目學分抵免要點」及「學生出國期間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審查(系所辦理科目學分採認,請對照本校開課科目表,採認其必選修別及學分數,通識類課程由通識中心比照辦理)後,由學生依流程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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