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支持式修復正義融入課程實施計畫

為建構大專校院推動修復式正義模式,教育部委請國立政治大學辦理,發展適合我國大專校院推動支持式修復正義,鼓勵大專校院投入修復式正義推動工作,並培養推廣之種子教師,以營造友善校園氛圍,特研訂「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支持式修復正義融入課程實施計畫」補助作業說明。

一、計畫申請重點摘錄下:

1、計畫申請單位:為各級學術或教學單位
2、計畫召集人申請資格:計畫召集人需為申請學校之現職專任教師(除召集人外之課程共備小組成員則不限制專任與否),並獲具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
3、計畫要求研發的必要課程內容:社會情緒學習、修復式正義。
4、課程目標:本計畫以研發支持式修復正義課程教材並於既有課程中進行融入為目標。教材之研發須足以檢視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成效;課程融入至遲應於計畫結案前執行完畢,由課程共備小組成員以獨立或合授方式,依規定進行數週次之課程融入課程共備小組可進行共同討論及研議教材教法,並於期末進行成果報告。每名課程共備小組成員皆需於自己既有的課程中融入至少3週次之支持式修復正義(SRJ)課程內容(含社會情緒學習及修復式正義),且社會情緒學習(SEL)及修復式正義(RJ)皆須融入至少1週次以上之課程內容。
5、課程共備小組成員組成與運作方式:由專、兼任教師組成,人數以2-4人為限。
6、計畫執行期程:112年6月1日至113年1月19日,受補助學校應於執行期間結束前(113年1月19 日前)辦理結案,並發文向教育部提交成果報告。

7、補助金額:補助每案最高以新台幣15萬元為原則。

二、請於11255日前將申請資料函報教育部。

三、補助作業說明請逕自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下載使用。

四、本計畫申請及諮詢,請洽支持式修復正義中心:

1、承辦人:羅書琴研究助理。

2、連絡電話:02-2939-3091轉67514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