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課務組】112學年度第1學期 春季畢業生離校須知
一、若有已重補修的科目仍列在未重補修清單中,或發展性通識學群重複修習者,請至教務處
註冊課務組填寫抵免單經系主任或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確認抵免並核章後,辦理抵免手續,
以避免學分不足影響個人畢業。
二、學年課需上、下期皆修畢始得承認學分,發展性通識學群重複修習者請洽系辦確認該學分
是否可予抵免。
需辦理以下科目抵免者:
1. 已重補修的科目
(填寫學分抵免申請書,並由開課單位主任同意抵免核章)
2. 證照實務
(填寫證照抵免申請書,並持證照正本向系主任申請抵免核章)
請最遲於 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在上班時間將核章後申請書送交註冊課務組。
※ 春季畢業生領取畢業證書相關事項:
13:30-16:30。
領取地點: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積中堂一樓)
三、領取畢業證書應攜帶下列文件:
1. 本人請持學生證或有效身分證件及個人印章。
2. 畢業生因故無法親自領取學位證書時,得委託他人代為領取,除上述委託人證明外,
須另附上「代領畢業證書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由受託人親筆簽名
代領學位證書。
**【調查】本校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預計於113/01~113/09畢業) 接受勞動部服務意願調查**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