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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校內研習活動課程調整單

說明:

一、同一班級同一門課程,每學期進行校外參訪(含指派開課課程班級參加研習講座活動等),

       至多兩次為限

 

二、課程異動後地點為,積中堂會議室、僑光館、雁閣樓、圖資大樓者, 須附上

       總務處/事務組/下載專區/表單下載/會議場地借用申請單


註:教師請假調補課辦法第二條第三點:各院系辦理各項研習活動時,若須調動班級參加,將課程調整至研習場所時,應簽核會辦註冊課務組,並於研習活動前一天提供參與的課程班級名單至註冊課務組(不須至教師請假調補課教室借用系統登入)。並和校外參訪次數合併計算,每學期至多兩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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