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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宣導

警示  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智慧財產局」(請點連結)

new停止實體授課清單,請連結參閱。

校外參訪專區

利用課堂時間校外參訪注意事項:(僑光科技大學授課時間帶領學生校外參訪辦法)

1.須經系課委會審議通過,送院備查後方可實施。

2.會議審議通過後,應事先於前往參觀前提出  校外參訪申請(校外參訪申請請由此登入  )>>>。教師或系(中心)如使用校內webmail收件,因校內信箱會擋gamil信件,建議請將webmail設定請將「*@gm.ocu.edu.tw」設為合件寄件人。

3.線上申請校外參訪後,線上填妥之申請表會郵寄至申請人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請將申請表紙本列印下來,檢附系課委紀錄、保險名冊(需蓋承保保險公司章)與收據、調補課單,依規定會辦各單位(線上填寫之資料如需異動,請直接更正於申請表紙本)。

4.申請書最遲應於參訪日前4天(不含參訪當天及例假日)會辦註冊課務組,前2天(不含參訪當天及例假日)經校長同意後,始得進行校外參訪。申請未完成前,自行帶領學生進行校外參訪,將視為授課異常。

5.欲進行校外參訪之課程,於每學期開學前,應將相關資訊於課程大綱及教學進度詳列記載。

6.同一班級同一門課程,每學期進行校外參訪(含指派開課課程班級參加研習講座活動等),至多兩次為限。 註:教師請假補課辦法103.4.01修正通過第二條第三點:各院系辦理各項研習活動時,若須調動班級參加,將課程調整至研習場所時,應簽核會辦註冊課務組,並於研習活動前一天提供參與的課程班級名單至註冊課務組(不須至教師請假調補課教室借用系統登入)。並和校外參訪次數合併計算,每學期至多兩次為限。)

7.校外參訪結束後,應填寫結案報告表乙份(須有參訪機關背景之教師及學生合照之照片2張),並將結案報告(Word檔)線上回傳註冊課務組信箱存查(rcs@ocu.edu.tw)。

8. 參訪原因若為專業課程融入服務學習,請使用服務學習組表單

序號 標題 簡單介紹 日期 點選次數
1
2020-04-16
593
2
2020-04-16
661
3

※同時2班以上參加校內研習時使用。

2019-08-01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