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 春季畢業生離校須知
一、若有已重補修的科目仍列在未重補修清單中,或發展性通識學群重複修習者,請至教務處
註冊課務組填寫抵免單經系主任或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確認抵免並核章後,辦理抵免手續,
以避免學分不足影響個人畢業。
二、學年課需上、下期皆修畢始得承認學分,發展性通識學群重複修習者請洽系辦確認該學分
是否可予抵免。
需辦理以下科目抵免者:
1. 已重補修的科目
(填寫學分抵免申請書,並由開課單位主任同意抵免核章)
2. 資訊軟體應用(W)
(填寫證照抵免申請書,並持證照正本向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申請抵免核章)
3. 證照實務
(填寫證照抵免申請書,並持證照正本向系主任申請抵免核章)
請最遲於 1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前在上班時間將核章後申請書送交註冊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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