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畢業證書時程說明
畢業生您好:
請依「僑光科技大學學生辦理離校作業要點」領取畢業證書
(一)畢業生須先自行確認離校審查
1. 至「學生資訊系統」查詢並確認個人畢業條件、資格。
2. 至「離校系統」確認各單位維護離校情形有無異常狀態,並於畢業離校前辦理完成相關手續。
http://talent.ocu.edu.tw/tuitiondb/
(二)畢業證書領取時間:
梯次 | 領取日期 | 畢業生身份 | 地點 |
---|---|---|---|
1 | 112年6月10日 畢業典禮當日 |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於5月24日前取得成績學分者 |
應屆畢業生與導師 延修生至註冊課務組 |
2 | 112年7月19日 |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於6月20日取得成績學分者 適用:修習非應屆畢業班課程或校外實習合約已結束 |
註冊課務組 (積中堂一樓)領取 |
3 | 112年8月11日 |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於暑修上期結束後取得成績學分者 適用:修習111學年度暑修上期課程 |
|
4 | 112年9月25日 |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於暑修下期結束後取得成績學分者 適用:修習111學年度暑修下期課程 |
(三)領取畢業證書應攜帶下列文件:
1. 本人請持學生證或有效身分證件及個人印章。
2. 畢業生因故無法親自領取學位證書時,得委託他人代為領取,除上述委託人證明外,須另附上
「代領畢業證書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由受託人親筆簽名代領學位證書。
僑光科技大學註冊課務組
【調查】本校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接受勞動部就業服務意願調查(請點選)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