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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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自110學年度起,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均納入境外學生實際註冊人數(外加名額)一併計算,所公布之「學制別」比照108學年度具有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至於境外學生包含在臺就學之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大陸地區學生等4種身分別,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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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學生:係指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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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僑生:係指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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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澳生:係指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港澳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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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陸地區來臺學生:係指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大陸地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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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另為鼓勵各校配合本部「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擴大資通訊系所招生名額,爰自109學年度起,資通訊領域系所擴充招生名額之實際註冊人數納入註冊率分子計算,即分子為原總量核定名額及擴充名額的實際註冊人數,分母為原總量核定名額(該系所註冊率最高列計100%)。承上,為擴增培育數位人才,前揭擴充招生名額系所,自110學年度起由資通訊領域擴大至半導體、AI、機械等領域相關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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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11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之計算公式援例如下:新生註冊率=[新生註冊人數(含擴充註冊人數)+在臺境外學生實際新生註冊人數](不含保留入學資格人數、退學人數、非境外學生之外加名額)/(核定招生名額+在臺境外學生實際新生註冊人數)(不含保留入學資格人數、非境外學生之外加名額)X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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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臺境外生學生實際註冊人數不包含境外生專班學生及其名額屬「總量內新生招生名額」者,以「一般升學管道」就學之境外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大陸地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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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各學制涵蓋範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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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間學制: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四技)、二年制學士班(二技)、二專、五專之各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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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修學制: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制學士班、四技進修部、四技在職專班、二技進修部、進修學院、二專進修部、二專在職專班之各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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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關新生註冊人數及在臺境外學生實際人數之計算基準日援例為111年10月15日,111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填報作業,請各校於111年10月31日前至校務基本資料庫系統填報,並確實填妥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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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請各校確實填妥相關資料並及早準備,以利後續分析,後續將公布各校之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註冊率於本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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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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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大學請洽高等教育司楊專員貴棻(電話:02-7736-5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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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專校院請洽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洪專員兆樂(電話:02-7736-5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