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有關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計算方式、填報時間及公布方式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如說明八
   
   
受 文 者: 僑光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7月13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通字第111230215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0件) 無附件
 
  旨: 有關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計算方式、填報時間及公布方式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大專校院新生註冊率自110學年度起,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均納入境外學生實際註冊人數(外加名額)一併計算,所公布之「學制別」比照108學年度具有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至於境外學生包含在臺就學之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大陸地區學生等4種身分別,說明如下:
     (一)外國學生:係指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
     (二)僑生:係指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僑生。
     (三)港澳生:係指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港澳學生。
     (四)大陸地區來臺學生:係指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入學並具正式學籍之大陸地區學生。
  二、 另為鼓勵各校配合本部「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擴大資通訊系所招生名額,爰自109學年度起,資通訊領域系所擴充招生名額之實際註冊人數納入註冊率分子計算,即分子為原總量核定名額及擴充名額的實際註冊人數,分母為原總量核定名額(該系所註冊率最高列計100%)。承上,為擴增培育數位人才,前揭擴充招生名額系所,自110學年度起由資通訊領域擴大至半導體、AI、機械等領域相關系所。
  三、 111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之計算公式援例如下:新生註冊率=[新生註冊人數(含擴充註冊人數)+在臺境外學生實際新生註冊人數](不含保留入學資格人數、退學人數、非境外學生之外加名額)/(核定招生名額+在臺境外學生實際新生註冊人數)(不含保留入學資格人數、非境外學生之外加名額)X100%。
  四、 在臺境外生學生實際註冊人數不包含境外生專班學生及其名額屬「總量內新生招生名額」者,以「一般升學管道」就學之境外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大陸地區學生)。
  五、 各學制涵蓋範圍如下:
     (一)日間學制: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四技)、二年制學士班(二技)、二專、五專之各學制。
     (二)進修學制: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制學士班、四技進修部、四技在職專班、二技進修部、進修學院、二專進修部、二專在職專班之各學制。
  六、 有關新生註冊人數及在臺境外學生實際人數之計算基準日援例為111年10月15日,111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填報作業,請各校於111年10月31日前至校務基本資料庫系統填報,並確實填妥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分析。
  七、 請各校確實填妥相關資料並及早準備,以利後續分析,後續將公布各校之全校、各學制及各系(科)所註冊率於本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網站。
  八、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如下:
     (一)一般大學請洽高等教育司楊專員貴棻(電話:02-7736-5878)。
     (二)技專校院請洽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洪專員兆樂(電話:02-7736-5406)。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維運小組、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作業小組)
   
副本: 本部高等教育司、統計處
瀏覽數: